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小规模纳税人中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以及营业税纳税人中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将暂免征收和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不含税销售额,换算为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从2013年8月1日起,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将暂免征收;而对于营业税纳税人中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同样将暂免征收营业税。
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不含税销售额,换算为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即:普通金额和未开票价款合计为20600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纳税申报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发生纳税义务终止时,需要在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而根据同一条款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纳税义务终止时,则需要在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因此,纳税人在纳税上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纳税义务终止时,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结语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小规模纳税人中的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营业税纳税人中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将暂免征收和营业税。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不含税销售额,换算为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一百二十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