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存在孩子名下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孩子名下的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一旦这笔钱存入孩子的账户,它就成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而应由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保管。即便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的名义存入其账户,如果没有实际赠与意图,这笔钱仍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父母赠与的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3、夫妻共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继承或赠与时有特别约定;
4、夫妻一方或双方投资取得的收益;
5、夫妻共同债权或者财产性权益;
6、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
7、需要共同生活的住宅;
8、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
9、法律规定归属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
综上所述,将钱存在孩子名下并不意味着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成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没有实际赠与意图,即使以孩子的名义存入账户,这笔钱仍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代为保管这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