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东莞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并对不同土地类型划分为不同的标准。一级保护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低于128.7万元/公顷,适用于未列入名单的开发园区。该标准已实施,今后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征收的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标准,否则上级不予批准。
法律分析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东莞的一级和二级保护。东莞市等10个镇街将按一级标准进行征地补偿,耕地补偿标准不低于128.7万元/公顷。本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虎门厚街等10个镇街属于一级标准,根据标准,全省划分为十类,根据土地类型的性质,又进一步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土地。我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市区四条街道虎门街、厚街均列为第一类。此外,未列入名单的开发园区,按所在镇、社区标准执行。低于标准的补偿不予批准
据悉,修订调整后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区域分类表》已于日前实施2011年1月25日。
今后,东莞市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征收的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标准。低于标准的,上级不予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仅适用于集体农用地和集体闲置土地的征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该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移民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需另行计算。
市要求,各镇(街道)和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要做好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征地透明度,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与农民充分协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的,应当出具经村民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同意的放弃听证证明。2。东莞市一级镇、街道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类表,昌平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耕地128.7万元/公顷
园地9.9万元/公顷
林地45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133.6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9.6万元/公顷
二级镇街
麻涌镇、大浪镇、石牌镇、中堂镇、高坡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横沥镇、东坑镇、桥头镇、黄江镇、大岭山镇、沙田镇、道角镇、红梅镇、谢港镇、茶山镇、望牛墩镇、桥山镇、石镇镇、石街镇、,樟木头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园地:97.5万元/公顷
林地:75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34.2万元/公顷
耕地:1012.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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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
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是针对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的具体规定,其中东莞具体的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的通知,东莞的征地补偿标准为:一级土地补偿标准为17800元/平方米,二级土地补偿标准为13500元/平方米,三级土地补偿标准为9700元/平方米。这些标准适用于不同区片和不同用途的土地,具体补偿标准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结语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土地补偿保护标准》东莞的一级和二级保护。本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虎门厚街等10个镇街属于一级标准,根据标准,全省划分为十类,根据土地类型的性质,又进一步划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土地。我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市区四条街道虎门街、厚街均列为第一类。此外,未列入名单的开发园区,按所在镇、社区标准执行。低于标准的补偿不予批准。修订调整后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区域分类表》已于日前实施2011年1月25日。今后,东莞市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征收的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标准。低于标准的,上级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