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至满一年期间,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仍可要求双倍工资待遇。
法律分析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后可以签订吗?
一年后是可以签订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后,是需要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就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这在法律上是非常明确的,具体情况下如果后期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劳动者依旧可以主张要求双倍的工资待遇。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关系后,应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尽管一年后仍然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有权主张要求双倍的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