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 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_____
第一条、基本情况
1.
1、项目名称:_____(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
2、项目地址:。
1.
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
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一)。
2.
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
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
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
2、乙方佣金范围(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
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 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整;(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整;(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整;(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整;(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
3.
4、加价销售奖励(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_____元/2,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
2、二至四层元/2,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
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
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 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整;、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_____万元(大、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 人民币_____万元、但低 人民币_____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
5、项目总结算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
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
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______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2、广告推广费用:_____(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
3、项目售楼处费用: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
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
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 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4、合同终止:_____(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
10.
1、本合同的所有、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10.
3、本合同及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1
1.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1
1.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