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基本标准分:
1、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2、 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3、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4、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5、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6、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7、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加分项:
1、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2、 服从指令,参加援外医疗队;
3、 积极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社区牵手行动”等卫生扶贫项目;
4、 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
5、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的;
6、 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的;
7、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
8、 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减分项:
1、 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 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
4、 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
5、 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实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的;
6、 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7、 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8、 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
9、 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10、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11、 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12、 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考评方法医德医风评价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院部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1、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实施细则》,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 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3、 单位评价: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综合社会评价及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考评结果:总分达95分为优,80―94分为良,60―79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条件:总分达95分以上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下降一级;扣分达30分及以上者,总评为“差”;扣分达10分以上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
三、 实施办法
1、 实施范围:涉及全院医护人员。
2、 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医德医风考评标准实施细则》每年考核前下发。
3、 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总评结果与综合目标等奖励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条件之一。对医德医风“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