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案件的管辖权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管辖权,则以约定为准;否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管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遵循约定或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一、婚姻无效案件由哪个管辖
1、婚姻无效案件一般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进行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4、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5、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
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6、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婚姻无效案件的管辖权由被告人住所地的基层决定,或者根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来确定。对于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当事人已经约定了管辖地,则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当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时,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那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