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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效力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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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如果相对人已经申请复议,再申请诉讼的,诉讼有效期是十五日,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起算。

一、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有效期

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二、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征地拆迁案件诉讼时效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的

我国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算。《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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