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章上四颗星是大校。陆军大校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海军大校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空军大校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
《中国人民军官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首次授予军官,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由军事委员会批准授予。??
中校、少校,由人民各总部、大军区、军兵种或者其他相当于大军区级单位的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上尉、中尉、少尉,由集团军或者其他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批准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