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放在一起,党籍和档案在一个地方,办事或办理转移的时候方便一点。
法律依据:
《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二十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