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家属可以进去。
只要不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子,审理案件都是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公开审理的其它公众包括家属在内都可以进行旁听。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大、涉案面广可能会引起众多旁听的,为保障审判程序正常进行,也会采取一些措施,不过,被告人家属可以向提出旁听申请。
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