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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的儿子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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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的孩子,如果是继母与父亲所生子女,则该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如果是继母带来的孩子,即继子女,对继父的遗产是否有法定继承权,要看继父与该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与继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
“有扶养关系”可理解为,基于特定的身份在经济上相互扶助、生活上相互照料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可表现为: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照顾、教育等;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提供经济来源或者给予劳务帮助等。
若继子女在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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