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取保候审,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返回给警方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法律分析
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取保候审,就有可能会撤销取保候审,并返回给警方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拓展延伸
补充侦查的含义与规定
补充侦查是指在已经起诉、判决生效后,因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法律适用问题的出现,需要对案件进行再次调查、收集证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分为两种情况:
1.人民自行补充侦查。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在审查起诉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对案件进行侦查,并向人民提出补充侦查建议。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人民的补充侦查建议。
2.人民自行补充侦查。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对案件进行侦查,并向人民提出补充侦查建议。人民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人民的补充侦查建议。
补充侦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在进行补充侦查时,人民和人民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充分地收集证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应当严格控制补充侦查的时间和范围,避免过度延长审理时间。
结语
总之,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取保候审,就可能会撤销取保候审,返回给警方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可以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重新进行侦查以弥补不足或薄弱部分。人民审查案件时,也有权自行侦查或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