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口手续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具体材料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市外迁入、外省市迁入、老人投靠子女、市内迁入等。此外,申请人还需满足转入地的相关条件,如获得接纳证明、符合积分、纳税等要求,并有居住地点。
法律分析
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5、落户口手续办理完毕。
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市外迁入落户口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二、外省市迁入本市落户口材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三、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口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四、市内迁入落户口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1、转入地当地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申请人符合当地落户相关条件(比如积分、纳税证明等);
3、迁入地有居住地点。
结语
办理落户口需按以下程序:1、向转入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获得接纳证明;2、等待户籍调查,符合条件后获得接纳证明;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明和注销户口;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5、完成落户口手续。所需材料包括各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办理条件包括接纳证明、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有居住地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