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伪造的专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专用管理制度;
4、客观上为伪造专用和出售伪造的专用两种行为方式。
一、稽查系统稽查虚开怎么处理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专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另外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二、新刑法虚开量刑标准
1、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非法出售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5、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专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虚开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虚开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专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的行为;
3、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而且一般具有牟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