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十八岁子女能索要抚养费,原则上是子女到十八周岁时就可以终止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该子女属于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读书或者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等情形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读的;
(三)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