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査和侵害的自由。它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自由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公民生存的起码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公民从事各项政治活动,参加国家管理就只能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