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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有哪几类房子千万要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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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1种观点: 1、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虽然极其便宜,但便宜也不能轻易就购买,毕竟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而且小产权房存在太多的不规范性,如果轻易购买可能会造成损失。所以还是谨慎些比较好。2、抵押房一些售房者因为资金问题,会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但是之后也会选择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低价出售出去,所以购房者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就算你掏钱买了,这房子还是不属于你。在你购买之前,最好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到房屋权属、抵押情况等相关信息。3、虎头蛇尾房虎头蛇尾房指的是房屋周边的配套设施在出售时看似正常运作,可是当你入住后就发现那只不过是假象。所以,当你看到房屋周边那些太过美好的配套设施时,应冷静分析这些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4、联合开发房这是由有钱无地和有地无钱的企业或单位联合建造的房产,建成后,房产可能会由两个不同的企业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所以如果你贪图便宜而购入,可能就会遇到房地产权证等方面的麻烦。5、逃债房有的售房者由于身负众多的债务便选择出售房屋后逃离,或者是经营公司不利就假借破产逃债等,这时你一定要记住,如果你不想被售房者的债主天天上门追债,搅得自己不得安宁的话,那就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屋。并且,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核查售房者的身份以及债务情况,如果担心售房者不说实话,也可以向领居打听。6、黑房卧室、客厅、厨房等空间太过闭塞,一天到晚都采不到光,并且需要照明,这种黑房对人的身体健康很不利,并且居住成本也会增加。因此,你买房时千万不要图便宜而买下这种黑房,不然就会影响生活质量。

第2种观点: 一、买房应具备哪些条件1、买房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根据各地购房的不同,当事人在本地购买房屋时,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如果当事人在外市购房,则应当根据城市的不同要求,办理相关证件;(3)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可以办理立契手续。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如果购买的是新房,要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要注意卖房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房子是否存在共有人,存在共有人的要注意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3、要注意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合理合法等。

第3种观点: 随着新广告法的严苛实施和2016年楼市风气的整顿,虚假广告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善。但是买房仍要多留一个心眼,对不实的楼盘广告避而远之。“零公摊”、“即买即升值”等诱惑人心的词汇,都是开发商的“套路”。第1种:地段不好的房子房子“前身”越干净越好,有一些房子土地前身是化工厂,有些是坟地,要谨慎购买。另外,卧室正对大路直线的房子、阳台主卧对着尖角的房子等等,这些房子容易冲煞,是禁忌。第2种:地王旁边、哄抬价格的房子为什么这类房子不能买呢?一般来说,在“地王效应”的作用下,有些地王旁边的房子,会因为地王的出现,重新价格定位,但房子质量实质并没有提升,价格反而上去了,它们借势哄抬价格,涨幅离谱不值得购买。第3种:治安不好的房子偏僻的角落、鱼龙混杂的邻居、拥挤的交通……买房是想要有个安稳的住所,如果楼盘连最基本的安全问题都得不到保障,怎能置业于此。治安有问题的房子,关系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小编再三叮嘱,千万不能购买。第4种:物业服务差的房子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好的物业就像一个管家,可以让房子既保值又增值,让生活更舒心,管理服务差的物业,不仅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引发纠纷。第5种:出现过质量问题的房子买房,房屋质量问题是首位。窗台渗水、墙体裂缝、延时交房等一系列问题让业主苦不堪言。房产吐槽哥小编特别提醒,购房者在前期要注意详细了解楼盘信息,亲临楼盘现场查看。对于那种曝光过质量问题的房子,尤其不要存侥幸心理,再便宜也不能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1种观点: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子成“黑户”以后干什么都不方便这第一种就是没有产权证的“黑户”房,像一些小产权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新房。没有产权证意味着即使你交了钱买了房子,也不能办理过户,没有获得房子的实际产权。这样以后卖房也不能过户给下家,以后能不能出售都是个问题。而且对于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很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由于还没过户,卖家把房子转手卖给第三个人,房东从中获利,购房人要陷入无尽的官司中。2.涉及多个共有人的房子——产权不明确容易陷入纠纷对于一些涉及了多个共有产权人的房子,想要购买房子就要获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无法完成交易。一些通过众筹合伙购得的房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与父母子女的共同财产,在了解房屋产权情况后,务必慎重一些,因为一旦签了约交了钱,中途出现共有人不同意卖房的情况,之前签订的合同也将无效,损失最严重的当然还是买房的人。3.被查封的房子——惊动的房子,惹得事肯定不小还有一类就是常说的“查封房”,一些开发商或者二手房房东把房产抵押出去用于申请其他借款,结果因无法偿还欠款被债主起诉,房子最后被查封。房东这边隐瞒房子的抵押情况,导致购房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更要命的是,有些无良卖家交易时说要用首付款偿还欠款,忽悠购房人把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首付到账后却没按照约定还欠款解除查封,我们的买房人既要追回首付款,还要想办法买房,最好的结果是能勉强完成交易,最坏的结果是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没买成,真是身心俱疲啊。4.物业管理漏洞百出的房子——管家不靠谱,以后有你受的了抛开前面的各种奇葩卖家,还有一个重要角色千万不要忽略了——物业公司,作为未来新家的管家,物业公司服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居住舒适度。管理服务差的物业,不仅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引发纠纷。比如小区停车位管理混乱,电梯经常出现故障等等。看房不可不问物业管理,购房人可以通过走访周围邻居间接了解物业公司管理情况,也可以上网调查物业公司资质。物业公司服务差,再好的房子也买不得。5.土地前身不好的房子——土地被污染,影响住户健康接下来要说的是房子的“前世”不好的房子,这里说的前世指的是房子的土地前身,一些房子土地前身是化工厂,其所在土壤很有可能被污染了,长期居住不利于住户的健康,购房人除了关注房子户型、朝向,其所在的土地前身也要注意调查清楚。从长远来看,房子“背景”越干净当然越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房子不能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4)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不要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4)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不要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2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买的房产:1、违规建造的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已经被有关部门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3、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4、共同所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5、依法已经被查封、扣押的房屋;6、其他有交易风险的房屋。若能够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材料齐全的,可以考虑入手。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房地产开发商有钱但是他没有地去建造,而企事业单位是有地但是没有钱,如果是这两方联合建造的房地产项目的话,依据国家的规定,这类的房子在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补交相应的价款和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之前,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2.公益联建房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的,并且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解决“社员”的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这些房子有剩余时,向社会出售。但是由于这类房子本身具有公益性质,所以享受能够不少的优惠,但是这类房按照国家的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很难进入三级市场,所以这类房只能住很难转让。3.集资合建房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有的是以小城镇建设为名义,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就是说是由多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合作建设房屋,但是此类房屋大多数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这类房屋出售是无效的。4.非法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开发资格,或者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土地开发权,是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你贪图便宜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很大的。5.权利房在法律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经裁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房地产权利的房子,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购房,由于你不了解卖方的真实信息,结果会让你苦不堪言。6.郊区联建房由于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郊区购地建造商品房,这是对资金不足的居民的较好的选择,但是由于有些开发商开发的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环境差设施不齐,交通不便,却打着“低价”的口号欺骗消费者,因此此类房子不能购买。因此买房时切记不可贪图那一时的小便宜,避免日后住得不安心、不舒适。

第1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2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房地产开发商有钱但是他没有地去建造,而企事业单位是有地但是没有钱,如果是这两方联合建造的房地产项目的话,依据国家的规定,这类的房子在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补交相应的价款和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之前,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2.公益联建房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的,并且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解决“社员”的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这些房子有剩余时,向社会出售。但是由于这类房子本身具有公益性质,所以享受能够不少的优惠,但是这类房按照国家的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很难进入三级市场,所以这类房只能住很难转让。3.集资合建房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有的是以小城镇建设为名义,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就是说是由多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合作建设房屋,但是此类房屋大多数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这类房屋出售是无效的。4.非法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开发资格,或者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土地开发权,是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你贪图便宜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很大的。5.权利房在法律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经裁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房地产权利的房子,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购房,由于你不了解卖方的真实信息,结果会让你苦不堪言。6.郊区联建房由于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郊区购地建造商品房,这是对资金不足的居民的较好的选择,但是由于有些开发商开发的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环境差设施不齐,交通不便,却打着“低价”的口号欺骗消费者,因此此类房子不能购买。因此买房时切记不可贪图那一时的小便宜,避免日后住得不安心、不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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