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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几种房子千万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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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1种观点: 1、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虽然极其便宜,但便宜也不能轻易就购买,毕竟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而且小产权房存在太多的不规范性,如果轻易购买可能会造成损失。所以还是谨慎些比较好。2、抵押房一些售房者因为资金问题,会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但是之后也会选择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低价出售出去,所以购房者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就算你掏钱买了,这房子还是不属于你。在你购买之前,最好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到房屋权属、抵押情况等相关信息。3、虎头蛇尾房虎头蛇尾房指的是房屋周边的配套设施在出售时看似正常运作,可是当你入住后就发现那只不过是假象。所以,当你看到房屋周边那些太过美好的配套设施时,应冷静分析这些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4、联合开发房这是由有钱无地和有地无钱的企业或单位联合建造的房产,建成后,房产可能会由两个不同的企业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所以如果你贪图便宜而购入,可能就会遇到房地产权证等方面的麻烦。5、逃债房有的售房者由于身负众多的债务便选择出售房屋后逃离,或者是经营公司不利就假借破产逃债等,这时你一定要记住,如果你不想被售房者的债主天天上门追债,搅得自己不得安宁的话,那就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屋。并且,在购房之前,一定要核查售房者的身份以及债务情况,如果担心售房者不说实话,也可以向领居打听。6、黑房卧室、客厅、厨房等空间太过闭塞,一天到晚都采不到光,并且需要照明,这种黑房对人的身体健康很不利,并且居住成本也会增加。因此,你买房时千万不要图便宜而买下这种黑房,不然就会影响生活质量。

第2种观点: 一、买房应具备哪些条件1、买房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根据各地购房的不同,当事人在本地购买房屋时,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如果当事人在外市购房,则应当根据城市的不同要求,办理相关证件;(3)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可以办理立契手续。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二、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如果购买的是新房,要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要注意卖房人是否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房子是否存在共有人,存在共有人的要注意共有人是否同意卖房;3、要注意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合理合法等。

第3种观点: 随着新广告法的严苛实施和2016年楼市风气的整顿,虚假广告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改善。但是买房仍要多留一个心眼,对不实的楼盘广告避而远之。“零公摊”、“即买即升值”等诱惑人心的词汇,都是开发商的“套路”。第1种:地段不好的房子房子“前身”越干净越好,有一些房子土地前身是化工厂,有些是坟地,要谨慎购买。另外,卧室正对大路直线的房子、阳台主卧对着尖角的房子等等,这些房子容易冲煞,是禁忌。第2种:地王旁边、哄抬价格的房子为什么这类房子不能买呢?一般来说,在“地王效应”的作用下,有些地王旁边的房子,会因为地王的出现,重新价格定位,但房子质量实质并没有提升,价格反而上去了,它们借势哄抬价格,涨幅离谱不值得购买。第3种:治安不好的房子偏僻的角落、鱼龙混杂的邻居、拥挤的交通……买房是想要有个安稳的住所,如果楼盘连最基本的安全问题都得不到保障,怎能置业于此。治安有问题的房子,关系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小编再三叮嘱,千万不能购买。第4种:物业服务差的房子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好的物业就像一个管家,可以让房子既保值又增值,让生活更舒心,管理服务差的物业,不仅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引发纠纷。第5种:出现过质量问题的房子买房,房屋质量问题是首位。窗台渗水、墙体裂缝、延时交房等一系列问题让业主苦不堪言。房产吐槽哥小编特别提醒,购房者在前期要注意详细了解楼盘信息,亲临楼盘现场查看。对于那种曝光过质量问题的房子,尤其不要存侥幸心理,再便宜也不能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1种观点: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子成“黑户”以后干什么都不方便这第一种就是没有产权证的“黑户”房,像一些小产权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新房。没有产权证意味着即使你交了钱买了房子,也不能办理过户,没有获得房子的实际产权。这样以后卖房也不能过户给下家,以后能不能出售都是个问题。而且对于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很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由于还没过户,卖家把房子转手卖给第三个人,房东从中获利,购房人要陷入无尽的官司中。2.涉及多个共有人的房子——产权不明确容易陷入纠纷对于一些涉及了多个共有产权人的房子,想要购买房子就要获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无法完成交易。一些通过众筹合伙购得的房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与父母子女的共同财产,在了解房屋产权情况后,务必慎重一些,因为一旦签了约交了钱,中途出现共有人不同意卖房的情况,之前签订的合同也将无效,损失最严重的当然还是买房的人。3.被查封的房子——惊动的房子,惹得事肯定不小还有一类就是常说的“查封房”,一些开发商或者二手房房东把房产抵押出去用于申请其他借款,结果因无法偿还欠款被债主起诉,房子最后被查封。房东这边隐瞒房子的抵押情况,导致购房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更要命的是,有些无良卖家交易时说要用首付款偿还欠款,忽悠购房人把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首付到账后却没按照约定还欠款解除查封,我们的买房人既要追回首付款,还要想办法买房,最好的结果是能勉强完成交易,最坏的结果是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没买成,真是身心俱疲啊。4.物业管理漏洞百出的房子——管家不靠谱,以后有你受的了抛开前面的各种奇葩卖家,还有一个重要角色千万不要忽略了——物业公司,作为未来新家的管家,物业公司服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居住舒适度。管理服务差的物业,不仅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引发纠纷。比如小区停车位管理混乱,电梯经常出现故障等等。看房不可不问物业管理,购房人可以通过走访周围邻居间接了解物业公司管理情况,也可以上网调查物业公司资质。物业公司服务差,再好的房子也买不得。5.土地前身不好的房子——土地被污染,影响住户健康接下来要说的是房子的“前世”不好的房子,这里说的前世指的是房子的土地前身,一些房子土地前身是化工厂,其所在土壤很有可能被污染了,长期居住不利于住户的健康,购房人除了关注房子户型、朝向,其所在的土地前身也要注意调查清楚。从长远来看,房子“背景”越干净当然越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房子不能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4)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不要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4)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不要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2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买的房产:1、违规建造的房屋,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已经被有关部门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3、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4、共同所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5、依法已经被查封、扣押的房屋;6、其他有交易风险的房屋。若能够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材料齐全的,可以考虑入手。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房地产开发商有钱但是他没有地去建造,而企事业单位是有地但是没有钱,如果是这两方联合建造的房地产项目的话,依据国家的规定,这类的房子在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补交相应的价款和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之前,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2.公益联建房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的,并且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解决“社员”的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这些房子有剩余时,向社会出售。但是由于这类房子本身具有公益性质,所以享受能够不少的优惠,但是这类房按照国家的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很难进入三级市场,所以这类房只能住很难转让。3.集资合建房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有的是以小城镇建设为名义,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就是说是由多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合作建设房屋,但是此类房屋大多数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这类房屋出售是无效的。4.非法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开发资格,或者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土地开发权,是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你贪图便宜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很大的。5.权利房在法律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经裁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房地产权利的房子,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购房,由于你不了解卖方的真实信息,结果会让你苦不堪言。6.郊区联建房由于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郊区购地建造商品房,这是对资金不足的居民的较好的选择,但是由于有些开发商开发的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环境差设施不齐,交通不便,却打着“低价”的口号欺骗消费者,因此此类房子不能购买。因此买房时切记不可贪图那一时的小便宜,避免日后住得不安心、不舒适。

第1种观点: 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2、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3、公益联建房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4、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5、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

第2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房地产开发商有钱但是他没有地去建造,而企事业单位是有地但是没有钱,如果是这两方联合建造的房地产项目的话,依据国家的规定,这类的房子在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补交相应的价款和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之前,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2.公益联建房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的,并且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解决“社员”的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这些房子有剩余时,向社会出售。但是由于这类房子本身具有公益性质,所以享受能够不少的优惠,但是这类房按照国家的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很难进入三级市场,所以这类房只能住很难转让。3.集资合建房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有的是以小城镇建设为名义,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就是说是由多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合作建设房屋,但是此类房屋大多数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这类房屋出售是无效的。4.非法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开发资格,或者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土地开发权,是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你贪图便宜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很大的。5.权利房在法律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经裁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房地产权利的房子,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购房,由于你不了解卖方的真实信息,结果会让你苦不堪言。6.郊区联建房由于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郊区购地建造商品房,这是对资金不足的居民的较好的选择,但是由于有些开发商开发的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环境差设施不齐,交通不便,却打着“低价”的口号欺骗消费者,因此此类房子不能购买。因此买房时切记不可贪图那一时的小便宜,避免日后住得不安心、不舒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房子不能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一、开发商的原因办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有的房产开发商破产、资质被取消、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这样的房产是办不了房产证(不动产证)。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一定要购买大房产开发商的、“五证”齐全的房子,还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产证办理期限的约定以及相关违约责任,为日后维权保留书面证据。二、被查封、抵押的房屋或者土地有些人付了定金、首付,签了房产合同,房子却无法过户,原因很多,其中包括房子被抵押或者查封了,这类房子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买家自然拿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因为现在房产交易就要换发不动产证,一些地方发现存在土地被查封、抵押的情况,如果土地被查封、抵押,也办不了不动产证。中部一省会城市,就出现几十个小区的土地有问题,房子不能交易的情况。所以,大家签房产合同前一定要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做产权调查,确认房子和土地处于无抵押、无查封状态。三、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所以,尽量不要买这类房子,问题会比较多。当然,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帮助或者找中介进行担保处理。四、集资房集资房是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不能随便买卖。职工想要转让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要查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并要找专业人士了解集资房开发商资质等问题。同时,购买集资房要看卖方是否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同时看单位有无特别条款,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你要买集资房,最好卖方个人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这样才不会有大风险。五、未满3年的动迁房拆迁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资料说,拆迁安置房的权利人是开发商,没有个人房产证,部分城市规定拆迁安置房未满三年的不能转让、买卖。上海规定不满3年的动迁房不能转让、出租,如果卖方买了这样的房子,无法贷款、更无法过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所以,动迁房买卖,尤其是未满3年的动迁房买卖合同有效,但不能过户,存在法律风险,在交易前一定要查明该动迁房的真实“房东”、动迁房是否已被查封、已进行抵押等风险。另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六、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售价低,买房成本也低。但是,按照现行法律,“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流转空间,它建在集体土地上,不允许对外销售,购买这类房子拿不到产权证。所以,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买家权益,一旦卖家反悔,诉至买家必输,不规范的地方还有很多,建议购买要谨慎。当然,此前有说宅基地及在这之上建的房屋(小产权房)不是不可以交易,但只能在农民之间交易,在农村市场中流通。前一段时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但没有说到小产权房的问题。

第1种观点: 一挑价格目前房地产市场处于阶段性供过于求,购房者在选择方法、价格时,大有回旋余地。特别是有些开发商为了加速资金周转,不惜以接近成本价甚至以成本价进行经销。购房者应适时抓住机遇,挑选购买升值潜力大、质量有保证、价格低廉的楼房。二挑地段所谓地段即指商品房所处的地理位置。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多选择靠医院较近,便于就医看病的城区或郊区地段,那里有利于老年人生活起居。青年人多选择城中闹市区的黄金地段,那里便于互相之间交往及上下班。有小孩子上学的家庭大多选择靠近学校的地段,以便于孩子就近入学。当然,还要根据购房者各自家庭的经济实力而定。三挑质量挑质量的实质是挑毛病。可以从下述两方面入手。首先,查阅档案资料。主要查看各种建材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书、各道施工工序质量监督验收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等级等资料。其次,从表面细看外观。土建工程外表只能看墙柱和地基是否下沉、墙外有否裂缝、层面是否渗漏等。装饰工程查看地面是否平整,墙的批档,内外粉刷、油漆是否平整光滑等。四挑环境挑选好的住宅环境,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大有益处。购房时应挑选商品房小区内绿草成片,绿树成荫,环境幽静而雅致,水和电等生活设施齐全,并能为住户提供休息娱乐的场所。五挑开发商购房者在购房时,更应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多方了解,比如开发商具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资格,商品房建设项目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有无批件,开发资金实力如何,是不是靠预付款来维持工程进度等等。总之,一定要挑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减少售后之忧。一、验房收房三步走,业主要注意以下三点:(一)索要验收合格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此外根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各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二)业主自行检查房屋买房人除收到相关验收表格外,自己也可以对房屋进行检查。自行检查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1、检查房屋的面积。房屋在尺寸、高度、宽度上最容易出问题,出现面积缩水的问题,因此需要特别检查。2、检查卫生间是否漏水施工单位验收需要进行蓄水试验。购房人如果不放心,可在卫生间内蓄水,24小时后到下层住户的卫生间向上观察,如无漏水特征,即为合格。3、顶层住户要在下雨时重点查看屋顶是否漏水,可看边角是否有水印。4、检查室内墙面是否平整光泽;地面是否平整、清洁;窗户玻璃及四周抹胶是否均匀等。5、是否按装修标准进行交付。是精装修的,要看是否使用了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装修。6、检查厨房是否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厨房应设置洗涤池、炉灶、排油烟机等设施或者预留位置。(三)请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虽然购房人可以通过相关资料和自己的相关知识进行自行验房,可是对于一些细节的检查还是需要相关的建筑专业单位来进行,因为这些检查需要比较专业的知识和仪器。例如:房屋墙面平整度、垂直度,门窗四周是否顺直平整;专业管线的位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注意一:证照齐全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意二:房屋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注意三:房屋质量消费者购房时必须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下对房屋质量做严格的调查,甚至对房地产商的信誉也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自己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注意四:配套设施不要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注意五:周围环境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注意六:售后服务要向开发商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把房屋的维修,水、电、气等的供应,保安、保洁等情况问清楚,并要求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注意七:积极维权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起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一)要买多层的1-4楼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要少盖很多房子(盖18层高层地价1000元、M2,那么盖6层多层地价就是3000元、M2)。但同时,多层超过5楼时,就会带来很多的不便。(为)瞅准大型社区只有大型社区才会有的完善的配套设施,想那电视剧《贤内助女王》两个女人互斗,其中,一项利器就是韩他们家住在大型社区,连高级SPA会所都有,外面人花钱都没法加入成为会员,得有居住其中的人介绍才能进去享受,想象大型社区多有型格。以后中小型社区随处可见,大型的社区是越来越难找了。(三)要在环线附近买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原城市群的规划,15%的GDP增长率,现在主要交通工具必定是私家汽车、公交,另外,苏州的地铁也在建中,将来肯定城内行动很是方便。当交通不再是大问题的时候,你住的稍远一点也就没什么了。(四)环境是考虑大项现在环境是越来越糟糕了,拥挤的人群、汽车尾气,小商贩的叫卖声、音响声等,这种惨状在今后会愈演愈烈,环境不好就睡身体不好、睡眠不好,估计生活也会一团糟。(五)户型也决定成败以前,老看电视剧,儿子女儿有本事就会给老人买朝南的房间,光线好等等,让邻居来看时,就会炫耀,看是是朝南的大户型啊,羡慕的被人直夸有福气。其实,反面一想,这是教被人选房子的要诀:户型、朝向。(六)顶高一定要够高,应该在2。75米以上,达到2。85更好了,顶高太低容易有压抑感,这点也要多加留意。一、棚改实物安置什么意思棚改实物安置就是拆一还一,仍然在原地段还你同等面积的房子,或者在另一地段,按照地价的差异折合成相同价值的房子安置。棚改拆迁带来的货币化安置导致当地居民有了大量可以动用的现金,在房子被拆迁之后这些人都需要一个居住的地方,他们就会把这些钱拿来买房,这就导致了短时间内三四线城市出现大量的购房需求,这样一来三四线城市的房价当然会上涨。现在棚改拆迁改为实物安置,那么在缺乏必要支撑的背景下三四线城市房价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上涨了,更重要的是按照国家的规划,未来几年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都会处于一个下跌回落的趋势,而随着三四线城市房价的回调,三四线楼市也会越来越稳定。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求短的,我们知道买房子的一个刚需人群,就是需要结婚的年轻人,但是2013年开始,中国国登记结口出来已经在持续的下滑了。但也有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了,60后到90后每一代都会出生两亿以上的人口,但是90后比80后的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而00后又比90后又5000多万,一零后虽然已经放开二胎了,但是出生的人口依然会比00后要少,现在买房子的主力是90后,需求已经有所下降了,再过十年,等到00后成为买房主力的时候,估计这个需求会下降的更加明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绝对不能买的房子如下:1、被查封有抵押的房子;2、产权不清晰权属有纠纷的房子;3、房屋质量问题不可解决的房子;4、高额税费的房子。法律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1种观点: 以下几种房子不能买: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日常生活中,我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该注意下面的商品房不要买:1、房子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2、电热水气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3、开发商没有合法资质或者没有合格证书的;4、房子产权不明确的等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1种观点: 一、开发商的原因办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有的房产开发商破产、资质被取消、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这样的房产是办不了房产证(不动产证)。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一定要购买大房产开发商的、“五证”齐全的房子,还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产证办理期限的约定以及相关违约责任,为日后维权保留书面证据。二、被查封、抵押的房屋或者土地有些人付了定金、首付,签了房产合同,房子却无法过户,原因很多,其中包括房子被抵押或者查封了,这类房子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买家自然拿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因为现在房产交易就要换发不动产证,一些地方发现存在土地被查封、抵押的情况,如果土地被查封、抵押,也办不了不动产证。中部一省会城市,就出现几十个小区的土地有问题,房子不能交易的情况。所以,大家签房产合同前一定要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做产权调查,确认房子和土地处于无抵押、无查封状态。三、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所以,尽量不要买这类房子,问题会比较多。当然,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帮助或者找中介进行担保处理。四、集资房集资房是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不能随便买卖。职工想要转让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要查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并要找专业人士了解集资房开发商资质等问题。同时,购买集资房要看卖方是否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同时看单位有无特别条款,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你要买集资房,最好卖方个人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这样才不会有大风险。五、未满3年的动迁房拆迁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资料说,拆迁安置房的权利人是开发商,没有个人房产证,部分城市规定拆迁安置房未满三年的不能转让、买卖。上海规定不满3年的动迁房不能转让、出租,如果卖方买了这样的房子,无法贷款、更无法过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所以,动迁房买卖,尤其是未满3年的动迁房买卖合同有效,但不能过户,存在法律风险,在交易前一定要查明该动迁房的真实“房东”、动迁房是否已被查封、已进行抵押等风险。另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六、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售价低,买房成本也低。但是,按照现行法律,“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流转空间,它建在集体土地上,不允许对外销售,购买这类房子拿不到产权证。所以,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买家权益,一旦卖家反悔,诉至买家必输,不规范的地方还有很多,建议购买要谨慎。当然,此前有说宅基地及在这之上建的房屋(小产权房)不是不可以交易,但只能在农民之间交易,在农村市场中流通。前一段时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但没有说到小产权房的问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4)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不要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转让,实施房地产转让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1种观点: 买房子主要注意的问题有房屋的结构和质量问题;房屋周边的环境和设施问题;房屋的面积和装修问题;房屋的交房时间和物业管理问题;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2种观点: 买房注意事项如下:1、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并且收好借款合同和借据;2、注意是否有购房资格,了解具体的落户条件;3、注意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买房子要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房屋质量问题,现房可以现场勘验房屋。若是预售房屋,可以在验收房屋的时候检测房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拍照记录,保存证据。2、产权问题,建议签订购房合同前核查开发商五证。3、房屋面积问题,房屋面积误差是房产交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问题,房屋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以3%为标准依据法律规定处理。4、交房时间问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约定交付的时间,如果遇到延期交房的情况,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5、定金问题,定金是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1种观点: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黑户”房子多有不便第一种就是没有产权证的“黑户”房,如一些小产权房、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新房等等。没有产权证意味着即使你交了钱买了房子,也不能办理过户,没有获得房子的实际产权。这样以后卖房也不能过户给下家,以后能不能出售都是个问题。而且对于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很容易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2、涉及多个共有人的房子——产权不明确容易陷入纠纷一些涉及了多个共有产权人的房子,想要购买房子就要获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无法完成交易。一些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与父母子女的共同财产务必慎重一些,因为一旦签了约交了钱,中途出现共有人不同意卖房的情况,之前签订的合同也将无效。3、被查封的房子——惊动的房子,惹得事肯定不小一些开发商或者二手房房东把房产抵押出去用于申请其他借款,结果因无法偿还欠款被债主起诉,房子最后被查封。房东这边隐瞒房子的抵押情况,导致购房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更要命的是,有些无良卖家交易时说要用首付款偿还欠款,忽悠购房人把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首付到账后却没按照约定还欠款解除查封。买房人最终很有可能是钱要不回来房子也没买成。4、物业管理漏洞百出的房子——管家不靠谱,以后有罪受作为未来新家的管家,物业公司服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居住舒适度。管理服务差的物业,不仅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还可能引发纠纷。比如小区停车位管理混乱,电梯经常出现故障等等。购房人可以通过走访周围邻居间接了解物业公司管理情况,也可以上网调查物业公司资质。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再好的房子也不能买。5、土地前身不好的房子——土地被污染,影响住户健康购房人除了关注房子户型和朝向,其所在的土地前身也要注意调查清楚。这里说的“前世”指的是房子的土地前身,一些房子土地前身是化工厂,其所在土壤很有可能被污染了,长期居住不利于住户的健康。从长远来看,房子“背景”越干净当然越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买房子也是需要一定知识的,不能随意买,哪些房子好,哪些房子不能碰,还是要在买房前做好功课的,这样才能买到又经济实惠又有潜力的房子。其实买房就是为了住,住就要方便舒服,这是最最根本的要求,不是昂贵的房子就是好房子,也不是便宜就可以。这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个权衡。那么哪些房子一定不要买?一、非法开发房在一些农村地区,有点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这样就会有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交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价格非常便宜,于是就有些人贪图便宜,低价购买这类房子,其风险是极大的。二、联合开发房这类房子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也会较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低廉。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这样一来,一旦你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不知道哪天国家出台,没收这类房子,那么就得不偿失了。三、公益联建房联建房这个字眼很火,大多人都知道。这是由地方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子有一定剩余时,而向社会出售。由于这类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而今为了一些生活困难的人的住房问题,联建房就炙手可热了。想购买联建房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不是你想买就买的。而且按国家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所以只能住很难转让。四、集资联建房这就是我们父辈母辈所谓的集体房子。尤其是一些学校部门会组织这样的集资联建房。一般都是集体户口。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式取得的非赢利性土地,同样,根据国家有关,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一旦购买缺乏保证。五、集资合建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类房子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就是采取集资建房的。需强调指出的是,此类房大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如果购买这类集资合资的房屋,按国家有关规定,这类房屋买卖行为肯定是无效的。所以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以上五种房子都不能买卖,同时没有国家保证,虽然这类房子价格十分便宜,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购买风险很大,得不偿失。

第1种观点: 任何时候,有一些房子是千万不能买的。这些房产一般在交易时会受到,或者不是完整产权,或者房子本身有问题,因此价格往往比同等条件的房产便宜,但即使再便宜,我们也不能出手。1、别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虽然极其便宜,但便宜我们也不能爱。国家三令五申,要禁止小产权房。在目前形势下,大家不要抱幻想会开放。2、别买抵押房近段时间到明年很长一段时间,是开发商难过的日子,一些开发商因为资金问题,房产可能被抵押给银行。为了解压,开发商只好低价抛房。但有的开发商可能抛房也不能解压,所以购房者最好不要买这样的样子。购房者只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就可以查询到房屋权属、抵押情况等相关信息。3、别买虎头蛇尾房配套设施虎头蛇尾是指房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在房屋销售时看似正常运作,在业主入住后就难以避免存在的陷阱。这段时间,这种房子很容易出现。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4、别买联合开发房这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企事业单位出地联合开发的房产。建成后,开发商一般是将自己分得的那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但按国家规定,这类房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所以如若贪图低价便宜而购入,往往会在今后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始料不及的麻烦。5、别买逃债房非常时期,有的开发商说不定会假借破产逃债陷阱借破产逃债。如果这些公司真的破产了,那债权人只好自认倒霉。可是,他们常常借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真逃债。6、别买黑房卧室、客厅、厨房等空间一天到晚黑黢黢的,需要照明,这种黑房对人的身体健康不利不说,居住成本也会大很多。因此,在买方市场的今天,购房者尽量不要图便宜,而搭上一辈子的幸福买黑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千万不能买的房子包括: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法律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前期准备;2、避免定金陷阱;3、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4、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5、签合同注意事项;6、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7、赠送面积的猫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1、前期准备;2、避免定金陷阱;3、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4、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5、签合同注意事项;6、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7、赠送面积的猫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3种观点: 买房注意事项如下:1、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并且收好借款合同和借据;2、注意是否有购房资格,了解具体的落户条件;3、注意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一、首先要关注楼盘价格。楼盘的价格反映了楼盘的实力,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房子当然好,但是有些开发商为了加速资金周转,不惜偷工减料降低成本价甚至为了价格不顾房屋结构安全。购房者一定要裁量双眼,不要被低价所迷惑,综合实力强的楼盘绝对会卖出好价钱。您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挑选购买升值潜力大、质量有保证、价格相对适中的楼房。二、挑选好的住宅环境。好的住宅环境对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大有益处。购房时应挑选商品房小区内绿草成片,绿树成荫,环境幽静而雅致,水和电等生活设施齐全,并能为住户提供休息娱乐的场所。三、合理选择房屋的地段。商品房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日后工作、上学、就医、生活等是否方便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多选择靠医院较近,便于就医看病的城区或郊区地段。上班族要选择交通方便上下班的地段。有小孩子上学的家庭大多选择靠近学校的地段,以便于孩子就近入学。当然,还要根据购房者各自家庭的经济实力而定。四、选择信誉资质良好的开发商。购房者在购房时,更应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多方了解,比如开发商具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主体资格,商品房建设项目是否合法,土地使用有无批件,开发资金实力如何,是不是靠预付款来维持工程进度等等。总之,一定要挑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减少售后之忧。五、严格把关房屋质量。首先,查阅档案资料。主要查看各种建材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书、各道施工工序质量监督验收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等级等资料。其次,从表面细看外观。土建工程外表只能看墙柱和地基是否下沉、墙外有否裂缝、层面是否渗漏等。装饰工程查看地面是否平整,墙的批档,内外粉刷、油漆是否平整光滑等。

第2种观点: (一)要买多层的1-4楼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要少盖很多房子(盖18层高层地价1000元、M2,那么盖6层多层地价就是3000元、M2)。但同时,多层超过5楼时,就会带来很多的不便。(为)瞅准大型社区只有大型社区才会有的完善的配套设施,想那电视剧《贤内助女王》两个女人互斗,其中,一项利器就是韩他们家住在大型社区,连高级SPA会所都有,外面人花钱都没法加入成为会员,得有居住其中的人介绍才能进去享受,想象大型社区多有型格。以后中小型社区随处可见,大型的社区是越来越难找了。(三)要在环线附近买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原城市群的规划,15%的GDP增长率,现在主要交通工具必定是私家汽车、公交,另外,苏州的地铁也在建中,将来肯定城内行动很是方便。当交通不再是大问题的时候,你住的稍远一点也就没什么了。(四)环境是考虑大项现在环境是越来越糟糕了,拥挤的人群、汽车尾气,小商贩的叫卖声、音响声等,这种惨状在今后会愈演愈烈,环境不好就睡身体不好、睡眠不好,估计生活也会一团糟。(五)户型也决定成败以前,老看电视剧,儿子女儿有本事就会给老人买朝南的房间,光线好等等,让邻居来看时,就会炫耀,看是是朝南的大户型啊,羡慕的被人直夸有福气。其实,反面一想,这是教被人选房子的要诀:户型、朝向。(六)顶高一定要够高,应该在2。75米以上,达到2。85更好了,顶高太低容易有压抑感,这点也要多加留意。一、棚改实物安置什么意思棚改实物安置就是拆一还一,仍然在原地段还你同等面积的房子,或者在另一地段,按照地价的差异折合成相同价值的房子安置。棚改拆迁带来的货币化安置导致当地居民有了大量可以动用的现金,在房子被拆迁之后这些人都需要一个居住的地方,他们就会把这些钱拿来买房,这就导致了短时间内三四线城市出现大量的购房需求,这样一来三四线城市的房价当然会上涨。现在棚改拆迁改为实物安置,那么在缺乏必要支撑的背景下三四线城市房价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上涨了,更重要的是按照国家的规划,未来几年里三四线城市的房价都会处于一个下跌回落的趋势,而随着三四线城市房价的回调,三四线楼市也会越来越稳定。

第3种观点: “新政时代”如何买房?楼市成交持续冷淡,开发商压力加大,楼价松动,“新政时代”来临。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楼价暗降开始,不少购房者也在积极准备着购买新房。购房者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新房?价格暗降淘个特价房随着楼市压力加大,特价房也频频出现在东莞市场,东莞的暗降开始了,这个时候正是消费者“淘”特价房的好时机。挑信贷放松挑个“垫付”房信贷收紧,首付增加,因为首付压力而不能买房的消费者应该如何购房?新政出台后,信贷最为严厉,首套房首付三成,让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开发商为了促进成交,为购房者垫首付的情况出现市场,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也可以挑选愿意垫首付的楼盘购买,这样可以减少首付的压力和成交成本。压现场议价把价压到最低受新政的影响,商品房成交由于五一及以后新盘在上周集中签约,成交量小幅增加。但是从新盘签约的效果来看,签约量上百套的项目几乎没有。从上个双休日个盘现场活动来看,市场营销活动相比上周有所增加,但是动作不大,人气相对不足,即使是有客户也多是只看不买。在这种情况下,瞄准开发商成交压力大的心理,可大力压价。记者发现,不少楼盘推出“总经理现场打折”等活动,购房者可以现场进行议价,获得更多的折扣。等等新货扎堆上市逢低出手下半年大量楼盘扎堆上市,随着供应量的增加,竞争压力大,价格也会相对地调整,一些新盘上市为了促进成交,可能价格会较低,甚至亏本销售,购房者可以等来大量的房源挑选,或许可以选择到自己满意的房子。此外,出台半年后,对二三线城市的影响慢慢减弱,东莞面临着大量的机会,开发商也会趁机进行大量促销,增加营销推广力度,促销战或将在此时出现,购房者也可以趁此机会出手买房。

第1种观点: 一、开发商的原因办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有的房产开发商破产、资质被取消、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这样的房产是办不了房产证(不动产证)。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一定要购买大房产开发商的、“五证”齐全的房子,还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产证办理期限的约定以及相关违约责任,为日后维权保留书面证据。二、被查封、抵押的房屋或者土地有些人付了定金、首付,签了房产合同,房子却无法过户,原因很多,其中包括房子被抵押或者查封了,这类房子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买家自然拿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因为现在房产交易就要换发不动产证,一些地方发现存在土地被查封、抵押的情况,如果土地被查封、抵押,也办不了不动产证。中部一省会城市,就出现几十个小区的土地有问题,房子不能交易的情况。所以,大家签房产合同前一定要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做产权调查,确认房子和土地处于无抵押、无查封状态。三、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所以,尽量不要买这类房子,问题会比较多。当然,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帮助或者找中介进行担保处理。四、集资房集资房是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不能随便买卖。职工想要转让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要查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并要找专业人士了解集资房开发商资质等问题。同时,购买集资房要看卖方是否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同时看单位有无特别条款,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你要买集资房,最好卖方个人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这样才不会有大风险。五、未满3年的动迁房拆迁安置房是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资料说,拆迁安置房的权利人是开发商,没有个人房产证,部分城市规定拆迁安置房未满三年的不能转让、买卖。上海规定不满3年的动迁房不能转让、出租,如果卖方买了这样的房子,无法贷款、更无法过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所以,动迁房买卖,尤其是未满3年的动迁房买卖合同有效,但不能过户,存在法律风险,在交易前一定要查明该动迁房的真实“房东”、动迁房是否已被查封、已进行抵押等风险。另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六、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售价低,买房成本也低。但是,按照现行法律,“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流转空间,它建在集体土地上,不允许对外销售,购买这类房子拿不到产权证。所以,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买家权益,一旦卖家反悔,诉至买家必输,不规范的地方还有很多,建议购买要谨慎。当然,此前有说宅基地及在这之上建的房屋(小产权房)不是不可以交易,但只能在农民之间交易,在农村市场中流通。前一段时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但没有说到小产权房的问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随着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国家会征用农村一部分土地。按照规定,如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那么在上面建造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即便你和卖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协议,房屋还是有可能随时被拆除的。因此,大家在买房时可千万要注意了,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一定不要购买了,不然血汗钱就只能打水漂了。二、小产权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只允许在该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而除了该村集体内部外的其他人是不能购买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买小产权房,那么一旦出现卖方毁约的情况,你将得不到法律支持,最终承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更严重的是,一旦该小产权房被拆迁,你将有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费,这是何等的损失惨重。在楼市中,小产权房通常会以这几种方式存在:集体用地小产权房,即占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商品住宅;划拨土地小产权房,即在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的住房,或在该地块上上市的住房;用地小产权房,即在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房屋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三、受法律的房子由于卖方存在经济纠纷,其名下的房子往往会被查封,对于这类受法律的房子,也是严禁买卖的。一旦购房者买了这类房子,往往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查验是否有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那么就一定不要买了,否则你的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四、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经济适用房,相信大家在买房的过程中都是听说的。的确,经济适用房的优点就是既经济又适用,然而,没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严禁上市买卖的,即使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私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小编在此要提醒一下各位购房者,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千万别买。五、违规建造的房子有些房子从本质上来说完全就是违规建筑,对于这类房子,国家可是严禁买卖的,而且一旦发现,很可能随时拆除这些违规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 已通过竣工验收;(五)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商品房是不能买的:(1)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3)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4)公益联建房、集资联建房、集资合建房不要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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