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履行货物买卖合同出现纠纷,首先合同当事人应当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或者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予以调解,如果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就要看双方当事人在货物买卖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可以将纠纷提交到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如果没有仲裁条款,就要看当事人是否有协议管辖,有协议管辖的,可向有管辖权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没有协议管辖,就按照一般管辖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的有管辖权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调解:合同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当事人向人民起诉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人民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