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9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4、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的非直系亲属限报考生,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限报学校名单之外的学校。 5、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
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9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4、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的非直系亲属限报考生,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限报学校名单之外的学校。 5、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2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1种观点: 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可以。并非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但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异地高考的条件。以湖南省异地高考为例: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可以。并非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但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异地高考的条件。以湖南省异地高考为例: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入户后,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可正常报考,但只有久居当地或在藏工作三年及以上员工的子女(被监护人)才能参与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2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5.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 1、我区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驻内地办事机构正式干部、职工,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以下简称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大学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2、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聘(任)用人员子女户籍在2019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3、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在藏注册经营工商企业三年以上的投资者子女,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校。 4、符合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的非直系亲属限报考生,户籍在2017年7月31日前迁入,且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一直在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可以报考限报学校名单之外的学校。 5、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按照《关于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实施意见》(藏教厅〔2006〕31号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考移民的行为是犯法的。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中规定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有关部门在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
第3种观点: 什么条件算是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指,把户籍转到一个容易录取的地区,参加高考,这样的人员叫做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考生众多,且各地区之间教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实行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评卷和划定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这种各地区录取分数不一、不一的做法,是不是真的就代表了公平和正义,已经引起了很多争议。 如果说“高考移民”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那么不同省籍的分数线差异也无益于更高层面的公平竞争原则。大体而言,高考移民的移入地区分为三类:一是京、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直辖市。二是海南、安徽等经济水平低且高考录取分数线也低的东部省份。三是海拔高、经济和教育水平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省区。 还有不懂的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1种观点: 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可以。并非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但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异地高考的条件。以湖南省异地高考为例: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异地高考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实行异地高考的条件参考“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须满足三项条件。”日前,教育部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这三大准入条件是:家长须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且是常住人口;学生本人要在该地上学;当地城市需要这个行业群体。各地将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条件,确保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台。可以回户口所在地考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学生无需更改学籍,无需在高中就读,无需在参加高考,享受原始户口的高质量教育,并享受低廉的高考得分线。2.高考采用全国三卷,试卷比较简单。与全国一卷相比,学生的分数可以提高约15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法律依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第十一条 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高考成绩达到批次控制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经征求本人意见,由省级招生部门协调符合有关投档要求的高等学校调剂录取,有关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二)烈士子女,可以在高等学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三)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在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完成规定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军人子女,可以直接参加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符合相关录取要求的,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学生无需更改学籍,无需在高中就读,无需在参加高考,享受原始户口的高质量教育,并享受低廉的高考得分线。2.高考采用全国三卷,试卷比较简单。与全国一卷相比,学生的分数可以提高约15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学生无需更改学籍,无需在高中就读,无需在参加高考,享受原始户口的高质量教育,并享受低廉的高考得分线。2.高考采用全国三卷,试卷比较简单。与全国一卷相比,学生的分数可以提高约150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1种观点: 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可以。并非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但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异地高考的条件。以湖南省异地高考为例: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异地高考1.2021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2.2022年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2年以上(含2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2年以上(含2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2年以上(含2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3.2023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3年以上(含3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4.在藏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参加当年高考的7月31日。、实行异地高考的条件参考“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须满足三项条件。”日前,教育部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这三大准入条件是:家长须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且是常住人口;学生本人要在该地上学;当地城市需要这个行业群体。各地将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条件,确保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台。可以回户口所在地考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入户后,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可正常报考,但只有久居当地或在藏工作三年及以上员工的子女(被监护人)才能参与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具有户籍1年以上(含1年)、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1年以上(含1年)、在藏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1年以上(含1年),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可以报考区内外普通高校;因此如果在内地上高中则无法在藏参加高考。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 第三条 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 (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四)根据自治区招商引资及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我区注册且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 (含一年),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五)经自治区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置的驻内地办事机构、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自治区驻格尔木办事处、民族学院正式干部、职工子女,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非直系亲属户籍在藏的,按照本条第(六)项规定办理;户籍不在藏的,不准报考。(六)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按自治区户籍管理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入户条件,将户口迁入,迁入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以报考区内高等学校或区外非重点高等学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的考生,无论是在哪个省区上学,都可以回参加高考。但是由于是外省学籍,所以请尽快咨询自治区招生办,看看需要准备那些学籍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2种观点: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法律依据:高考(2021年高考)】近期高考报名陆续出台,各省规定在总体相同情况下,也略有不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户口的考生,无论是在哪个省区上学,都可以回参加高考。但是由于是外省学籍,所以请尽快咨询自治区招生办,看看需要准备那些学籍证明资料。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2种观点: 1、对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包括援藏干部)职工的亲生子女,其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外高等院校;2.对符合《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直系亲属,户籍迁入的考生,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3、进藏干部职工(包括援藏干部)和按照规定将户籍迁入人员的非直系亲属考生,以及以其他理由将户籍迁入的考生,只能报考区内院校或区外非重点院校;4.长期在藏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依法收养的子女和抚养的非直系亲属从小学至高中在藏就读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对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的考生,按父母或抚养人在藏服务年限,在招生录取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照顾。高考加分是什么?高考加分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应试教育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法律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第三条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三)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任用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自治区转发自治区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以下简称82号文件)迁入,且户籍在藏时间一年以上(上一年7月31日前入户,下同),具有高中学籍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报考条件规定:除区内世居两代(含两代以上)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我区正式干部、职工(含援藏干部、职工和曾在我区工作过的干部、职工)子女考生外,依法将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我区当年招生规定;二是满足补充规定时限内的1年、2年、3年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三统一”要求。其中:2021年和2022年为过渡期,2023年及以后“三统一”时限须3年及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七条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对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班招生,从参加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第2种观点: 户口高考限报哪些学校?户口高考限报哪些学校没有报考的。考生应依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按照梯度填报志愿,不应盲目填报。市地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户口可以在内地高考吗?可以。并非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但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异地高考的条件。以湖南省异地高考为例: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