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智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被害人拒绝鉴定的法律依据

被害人拒绝鉴定的法律依据

来源:微智科技网
第1种观点: 一、对伤情鉴定有异议怎么办1、对伤情鉴定有异议的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为了使司法鉴定结果更加公正、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时不仅要单纯地提出申请,还要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调查、处理其违法行为,使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被撤销;(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鉴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5、员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2种观点: 机关的鉴定机构应根据标准及被害人伤情提供即时鉴定意见,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当事人对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需证明鉴定机构无资格、程序违法、依据不足等情形。对可通过补充鉴定、质证解决的缺陷鉴定,不予重新鉴定。法律分析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法律客观:《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拓展延伸伤情鉴定遭拒,应对策略与求助途径当伤情鉴定遭拒时,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并寻求帮助。首先,与拒绝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沟通,了解拒绝的原因,并尽可能提供更多证据来支持您的鉴定请求。其次,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可以指导您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此外,您还可以寻求相关专业组织或民间组织的帮助,他们可能提供法律援助、媒体曝光或其他支持。同时,您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并请求重新评估您的伤情。最后,保持耐心和坚持,坚信正义会得到伸张,继续寻求合适的渠道和机会来争取您的权益。记住,寻求帮助的道路可能会有挑战,但坚持下去值得,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公正和公平的伤情鉴定。结语机关的鉴定机构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被害人的伤情和医院诊断,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根据最高规定,当事人对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若存在鉴定资格不具备、程序违法、依据不足等情形,将予以准许。在遭拒时,您可与相关机构沟通、寻求法律援助、投诉监管机构,并持续努力争取权益。坚信正义必将得到伸张,每个人都应获得公正的伤情鉴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伤情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1种观点: 一、行政案件被侵害人拒绝进行伤情鉴定怎么处理1、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的流程是(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申请重新3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人身伤情鉴定意见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七条 办案人民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如何规定伤情鉴定: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法律依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 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第十 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1种观点: 拒绝的鉴定方法如下:1、向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应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同意的鉴定,并提出理由和证据。申请书应当具体、明确,说明不同意的鉴定项目和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2、申请听证:如果认为需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可以安排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并调查相关证据材料;3、聘请自行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提交给作为证据;4、参加法庭辩论:在庭审阶段,当事人可以参加庭审辩论,就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和辩护,并提供相应证据;5、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案件。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委托书:需要提供委托进行鉴定的委托书,委托书需要注明鉴定的目的和要求;2、被鉴定物品:需要提供被鉴定物品,如文物、艺术品、土地、房屋等;3、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与鉴定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4、鉴定费用:需要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5、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相关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等。综上所述,当事人不同意的鉴定,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和理由,否则可能会认定其不合理或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_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_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_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应予准许。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伤情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因此,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方对鉴定意见有疑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或者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委托鉴定。这是对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3种观点: 故意伤害被害人不做伤情鉴定怎么办在涉及伤情鉴定案件中,机关立案前,应向被害人告知应当履行鉴定的义务以及不配合鉴定的法律后果。立案后被害人拒绝配合进行伤情鉴定时,司法机关可以强制鉴定,由机关负责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该措施仅适用于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公诉案件,并且该伤情鉴定对证明犯罪构成事实必不可少,并且被害人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逃避鉴定的情形。法律依据:《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第九十一条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经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由上可知,被害者如果不去做伤情鉴定,是无法确定具体受伤的情况,在无法确定受伤情况的时候自然是不能够确定是不是构成了故意伤害。对于故意伤害被害人不做伤情鉴定的情况如何进行解决的时候,来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