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拒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若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患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法律依据:1.《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保险人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的范围。2.《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二)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无法进行理赔的;(三)未经保险人同意,转让保险合同的。3.《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患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拒绝赔付是合法的。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若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则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险种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患有红斑狼疮等重要情况,就会影响理赔。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先前约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当订立保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准、保险费率等条款。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中,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总结:购买险种时要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否则会影响理赔。消费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