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传唤分为行政治安传唤和刑事案件传唤。刑事案件传唤不能直接打电话传话,应当出示传唤证,说明传唤原因。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3种观点: 跟民警报警可以录音。录音属于证据,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警方证据不足时,当事人可以被拘留多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会被拘留多长时间,视情况而定:1、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拘留最长是37天,如果37天之后,仍未逮捕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释放,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2、如果逮捕之后,发现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案情重大,复杂那么这个关押的时间就有可能很长。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是机关或者人民依法决定,由机关执行,包括人民在内的其他任何机关无权采用。机关是专门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部门,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刑事案件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刑事案件录音可以认定为证据。刑事证据划分为以下八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而录音就属于其中的视听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法律分析: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电话录音也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有什么方法可以保存证据,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的方式和程序: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您好当事人是否被猥琐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报警立案?猥琐报警都需要提供确实存在着猥琐行为的一些人证物证。举报或者投诉人只需有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就可以立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控告。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机关、人民或者人民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所以,报案后不需要提供证据,但需要证明有犯罪事实就可以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调查案件时只听取一方的证词是程序不当的行为,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做到程序正当,听取证词时,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证。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案人员在取证时,一般情况下必须有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是有效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一个人取证仍然有效,例如:某特大团伙案件,人员必须装扮团伙人员打进内部,进行相关过程的取证,如果人多就会被发觉与办案有影响,这样的取证也有效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或者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警方取证不需要给当事人看的。取证的法定程序是为两个民警在场,首先出示证,如果是搜查,还必须出示搜查令。如果无法出示证件,可以拒绝调查或搜查。警方查案是不会给嫌疑人看证据的,机关收集的证据属于机密材料,不可以对别人进行泄露。如果给嫌疑人看证据,很容易对案件的侦查造成阻碍,或者嫌疑人会根据已有证据进行编造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人若有两个户口本,按照规定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具体方法是:1、本人填写注销申请,说明原因,递交给办理注销手续的户籍地派出所。2、户口注销后,机关会出具一张注销证明,凭此证明即可再办理与之对应身份证号的有关事宜。3、一个人有两个户口并没有法律规定违法,但是有关规定了户籍工作人员不能给已有户口的人办理另外一个户口,若有两个户口且非必须保留,需主动到机关撤销其中一个。4、目前,有两个户口的人无法在机关办理出境等手续,因去机关已通过人像识别系统将多个户口的人员锁定,并就其公务办理给予一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人若有两个户口本,按照规定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具体方法是:1、本人填写注销申请,说明原因,递交给办理注销手续的户籍地派出所。2、户口注销后,机关会出具一张注销证明,凭此证明即可再办理与之对应身份证号的有关事宜。3、一个人有两个户口并没有法律规定违法,但是有关规定了户籍工作人员不能给已有户口的人办理另外一个户口,若有两个户口且非必须保留,需主动到机关撤销其中一个。4、目前,有两个户口的人无法在机关办理出境等手续,因去机关已通过人像识别系统将多个户口的人员锁定,并就其公务办理给予一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肯定不会开的,你要有证据证明两个名字是一个人。让居住地的社区开证明。名字变更如果以前办过身份证,是有记录的。可以添加曾用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