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拒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若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患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法律依据:1.《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保险人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的范围。2.《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二)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无法进行理赔的;(三)未经保险人同意,转让保险合同的。3.《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患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拒绝赔付是合法的。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若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则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险种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患有红斑狼疮等重要情况,就会影响理赔。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先前约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当订立保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准、保险费率等条款。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中,应当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总结:购买险种时要如实告知重要情况,否则会影响理赔。消费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常常会使用“继往病史”拒赔的理由,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赔。法律依据:1.《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随意拒赔;2.《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合理;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史、体征、检查、诊断和治疗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保存;4.《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存医疗纠纷相关证据材料,并不得销毁、篡改、隐匿。因此,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不应以“继往病史”为由拒赔,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被保险人也应当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自身的病史情况,以免引发纠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拒赔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若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患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法律依据:1.《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保险人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人承担的范围。2.《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二)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无法进行理赔的;(三)未经保险人同意,转让保险合同的。3.《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险公司若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患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拒绝赔付是合法的。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若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则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患者可以寻求以下途径:首先,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妥善解决,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最后也可以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履行保险合同或者履行保险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人民应当受理下列民事案件:……(四)与保险、海事、航空、铁路、公路等运输合同有关的案件。”综上所述,对于红斑狼疮患者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