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智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司法考试商法真题解析(不定项)

来源:微智科技网
第1种观点: 25.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C错误。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自行决定。 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6.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条件作出规定,也可以直接规定禁止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时,原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董事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继承范围。 27.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据此可知,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是"公司成立后",而非股东认缴出资后就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据此可知,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的姓名及严某所缴纳的出资额,无须载明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其出资额。 选项D错误。有价证券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具有流通性,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流通性,其只表征公司股东的权利。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在法律上不属于有价证券。 28.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 B.可向申请财产保全 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D.如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对公司进行清算。 选项B正确。《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可予以保全。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选项D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29.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30.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 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1.2014年6月经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据此可知,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并不会导致取回权的消灭。 选项C说法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应予受理。 选项D说法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应予支持。 32.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证券。在票据做成之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因此,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选项B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流通性,流通是票据的一个基本功能。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无须依民法有关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 选项C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选项D说法错误。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法律法规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不按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就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的无效。此外,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也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无效。 33.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移转 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 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 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据此可知,船舶是动产,买卖船舶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 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建造完成后权利人即取得所有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C错误。《海商法》第十条规定,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可以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 选项D错误。船舶所有权可以由自然人继承,《海商法》与《物权法》均未作出禁止性规定。 34.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 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保险法解释(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据此可知,投保人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因此,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第2种观点: 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判断、法律推理、法律责任。 选项A错误。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可见,范某对案件既做了事实描述,也进行了法律判断。 选项B错误。“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案件事实中的因果关系,确定的是演绎推理的小前提。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作为归责原则的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本案中,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很明显体现的是公正原则。

第3种观点: 68.2014年5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1元人民币 B.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C.公司营业执照不必载明其注册资本 D.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规以及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在法律、行规及对该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的,即可以登记为1元人民币。 选项B、D正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且可以约定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据此可知,该公司营业执照上应载明其注册资本。 69.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 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 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以公司登记为准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据此可知,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的内容仅仅是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而并非整个股东名册。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不一致时,对内以股东名册为准,对外以登记为准。 70.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指定组成清算组 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C.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 D.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而非"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据此可知,在公司尚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况下,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选项C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据此可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依然可以补充申报。 选项D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据此可知,在组织清算的情况下,清算方案应报确认(而非"备案")后才可执行。 71.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 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据此可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而不能自行审计。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选项C错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第一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第二款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72.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八十第一款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九、九十条的规定,公司创立大会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在创立大会上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但公司总经理不在公司创立大会上选举(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73.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 C.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 D.赵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孙某不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其不能再执行合伙事务,即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据此可知,钱某享有异议权,而周某不享有异议权。 74.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清偿对乙银行所负的且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担保的贷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B.甲公司清偿对丙公司所负的且经判决所确定的货款债务的,管理人可以主张撤销 C.甲公司清偿对丁公司所负的为维系基本生产所需的水电费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D.甲公司清偿对戊所负的劳动报酬债务的,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破产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 选项B错误。《破产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选项C、D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75.甲向乙购买原材料,为支付货款,甲向乙出具金额为50万元的商业汇票一张,丙银行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后乙不慎将该汇票丢失,被丁拾到。乙立即向付款人丙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因丢失票据而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 B.乙在遗失汇票后,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 C.如果丙银行向丁支付了票据上的款项,则丙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乙在通知挂失止付后十五日内,应向申请公示催告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D错误,选项B正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据此可知,乙丢失票据后并非确定性地丧失了票据权利。另外,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因此,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票据债务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如果失票人已经向付款人发出挂失止付通知,则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而非15日内)申请公示催告。 选项C正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据此可知,付款人在接到支付通知后,应停止对票据的付款。如果其仍对票据进行付款,则无论善意与否,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76.关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告知义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B.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投保人负举证责任 C.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时,则保险人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D.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获悉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仍然收取保险费,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而非"投保人")负举证责任。 选项C错误。《保险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选项D正确。《保险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不予支持。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