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理赔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保险合同、保险单据;(4)行驶证、驾驶证;(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等其它材料。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二、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4、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理赔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保险合同、保险单据;(4)行驶证、驾驶证;(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等其它材料。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二、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保险保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2、事故发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签章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于一方事故,保险公司负责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情形下,可以不提供该材料,如不属于单方事故,则需提供该材料);3、汽车维修行业正式专用的;4、肇事时正在驾驶的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已确认修理项目的列表清单、零部件更换更新的项目清单列表;6、机动车辆保险事故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申请书;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一般适用于盗抢险赔案、疑难赔案和没有第一现场的赔案);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的草图、相关事故车辆损失照片;9、赔款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3种观点: 车祸保险理赔应该提交材料有:1、保险单,驾驶证、行驶证;2、交通事故认定书;3、定损单、维修费;4、有人员伤亡的,需要提供病历本、医疗费所开具的、片子,诊断证明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有哪些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等;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