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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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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第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第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第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第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第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第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第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第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一、按揭买农民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因为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将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这样的话,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就为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了,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第二、要注意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第三、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第四、如果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比如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第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第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城市居民在农村买房不可以: 1,农村的房子,是和宅基地一起转让的; 2,宅基地的转让,必须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村集体内成员,才能受让; 3,城镇户口,不能受让农村宅基地以及地上建筑物。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所有也就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以农村户口为前提。城市人他们没有农村户口,当然不能在农村买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不得再申请审批宅基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购买农村自建房是有风险的,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2、购买农村自建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3、购买农村自建房,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人是本地集体组织户口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1种观点: 一、买农民房需要注意的事项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因产权归属不清楚或产权纠纷未了结的房屋,购置时务必谨慎对待,最好不要涉足。第二,质量不少购房者由于工作繁忙或偏听了地产商的一语承诺,没有对建房现场作实地考察,结果到入住时才发现与想象的不一样。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了解房地产公司的信誉,对无质量鉴定验收合格证书的住宅,切勿轻意购买。第三,设计眼下因设计欠佳而空置的商品房比例很大。对住房的设计,购买者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面积大小,二是内部的格局。这两方面都既要兼顾现实的经济条件、家庭特点,又要为未来留有相当的余地。用于投资的购房,面积要比一般大众房大20平方米以上,设计要超前、新颖,采光、通风等条件都要良好,这样,会增加房子的竞争力。第四,房屋自身的其他条件如楼房、朝向、布局、结构等等。这些对房屋价格均有重要影响。第五,房内附属设施虽然房价主要是依据住房的面积、楼层、朝向和地理位置而定,但房内附属设施的档次,也直接影响到房价。购房者应注意如下设施:室内装修、电话线路、空调动力线、电视接收共用天线、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等。第六,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若是计划大力开发的话,则其具有很大的升值空间。若是马上搬迁居住,最好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绿化好、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地区,还要注意了解价格计算的一些规定细节。第七,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第八,物业除了向先期入住的业主了解住房配套的物业管理状况外,还要认真审查物业管理公约的内容,详细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办法,以免日后在管理费的收取和应设服务项目等方面发生纠纷。此外,还要了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职权行使情况,因为它代表购房者的真正利益。第九,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房时卖方应出示承建该物业的五证、两书。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房地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要求发展商向住户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应的包修、包退、包赔条款。二、按揭买农民房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因为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将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这样的话,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就为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了,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第二、要注意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第三、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第四、如果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比如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第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第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购买农村自建房是有风险的,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2、购买农村自建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3、购买农村自建房,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人是本地集体组织户口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农村房子不可随意买卖,达到条件才能买。在农村的房屋,需要买卖的话,需要在一个集体里面。也就是说,不是在一个集体里面是无法买卖的。说的平常一些,你们的户口需要在一个集体里面,农村与农村之间也不能买卖房屋。只能在同一个村里面才能买卖。而且不缺少住房还不能买卖,只有达到十八岁以上,或在集体里面没有住房,仅几类房屋才可以购买农村的房子。2,农村房屋买卖流程,一定要合法买卖。在需要买房的情况下,买卖双方一定要达成协议,若是双方有一方不愿意,那么协议就算签订也不会有效,反悔方在一定时间内还可以取消交易。若是双方都没有意见的话,双方会去当地的司法公正部门去进行公证,其目的就是澄清当前房屋的状态,有没有与其相关的纠纷。公证之后,买房子的一方需要去当地的财政所缴纳一定的房契税(一般为规定的3%)。这一步完成之后,就可以去当地房管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这一步手续办完,就相当于房屋已经被你买到了。3,房屋的买卖,在房管部门里面也是有流程的,一般买卖双方都没有异议才会走到这一步,但是为了避免有些非法买卖的发生,房管部门在通过审核之后会进行公告,公告时长达30天,公告期间关于房屋的买卖没有任何争议的话,才会变更房屋产权的登记,在变更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转让,但不能以此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二、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有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如果未经登记,则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三、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视为对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并不排除村民通过购买房屋的形式拥有两块或两块以上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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