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在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1、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第3种观点: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申请农村建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一)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居民户籍证明及借款人的结(离)婚证明。(二)建房贷款的用途证明材料。(三)保证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抵(质)押物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等。(四)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资料。农村自建房贷款额度:农村建房贷款的额度应根据自有经营情况、收入水平、信用程度等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建房资金总额的50%。二、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二)、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三)、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