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拘役不需要在监狱坐牢。人民判处拘役后,由机关就近在看守所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才移送到监狱服刑。拘役的适用对象如下: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法律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法律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法律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拘役算判刑,属于犯罪。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机关凭释放证明户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