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及消毒管理、医法废物管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的义务。(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3)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4)不得违规使用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调遣的义务。(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等等。一、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未向患者履行说明义务的,不必通过司法鉴定,可以直接认定构成侵权责任。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对于属于这三种情形的,也不必通过司法鉴定,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欲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需提供反证。二、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的义务。(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3)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4)不得违规使用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等等。(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调遣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病历书写规范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及消毒管理、医法废物管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3种观点: 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包括:(1)有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的义务。(2)有履行医师职责,不违反禁止性医疗操作规范的义务。(3)对危重患者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4)不得违规使用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义务。(5)遇有自然灾害、疫情流行、重大突发性事件时,有服从调遣的义务。(6)有尊重患者人格,保守患者隐私的义务。(7)有不得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义务。(8)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义务。(9)发现涉嫌刑事伤害或非正常死亡,有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的义务;等等。一、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未向患者履行说明义务的,不必通过司法鉴定,可以直接认定构成侵权责任。3、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对于属于这三种情形的,也不必通过司法鉴定,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欲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需提供反证。二、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务人员享有的权利:一、医学研究权。二、人格尊严权。三、特殊干预权。四、诊疗权医务人员享有的义务。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一、亲自坐诊问诊的义务。患者进二、作出诊断的义务。三、实施治疗措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2种观点: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权利有:1、要始终尊重患者的生命权,医务人员不得拒绝推诿患者,不得拒绝处置急危重患者;2、要充分尊重患者的身体所属的权利;3、即要注重患者的生理健康权,也要尊重患者的心理健康权;4、患者具有平等享有医疗的权利;5、知情同意权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需要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随时随地给予尊重;6、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医务人员要按照医院关于保护患者隐私权的有关规定开展医疗及相关工作;7、患者具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的权利。除此之外,患者还拥有诉讼及求偿的权利。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其他可替代医疗措施、医疗费用、会诊转院等事由及时、充分、真实、明确、通俗告知患者本人、监护人、近亲属、代理人或关系人,需书面告知的应签署知情同意文书。患者有不受任何人干扰考虑有关自己的治疗计划权,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子女及关系人等同患者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务人员享有的权利:一、医学研究权。二、人格尊严权。三、特殊干预权。四、诊疗权医务人员享有的义务。医务人员应尽的义务:一、亲自坐诊问诊的义务。患者进二、作出诊断的义务。三、实施治疗措施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1种观点: 接受医疗服务时特有的权利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1)生命健康权;(2)肖像权;(3)名誉权;(4)隐私权;(5)索赔权;(6)要求惩戒权医患关系中的病利有:(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3)知情同意权(受医学的局限性)美国医院协会:病人有权从他的医生那里得到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误区:接受治疗本身是病人的一种承诺,医生无须事事征求病人意见。只有在接受对人体有重大伤害的治疗措施(如剖腹、开胸、开颅时)或采用有重大危险的治疗措施时(如剧毒药、物)危险性大的检查措施(心包穿刺、肝穿、腰穿、造影等)及接受试验性治疗时,才需特别约定。(4)隐私权(我国尚无明确规定)即私生活秘密权,包括一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信札。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保密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关系误区:正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身体和健康方面的任何秘密,所以才有一个需保护患者隐私权的问题,所以不等于只要接触到病人的隐私就是侵犯隐私权。(5)自主权完全行为能力人应以本人意愿为准,当父母、配偶同病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尊重患者本人意愿。病人的自主权不得干预医生的处置权。(6)拒绝治疗权在西方是受的,中国无性规定,往往造成其家属侵犯病人的健康权。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9)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包括请求鉴定权、请求调解权、诉权)条例规定的权利有:①知情权②病案资料复印权;③共同封存与启封权;④共同委托鉴定权;⑤申请再鉴定权;⑥随机抽取专家权;⑦申请回避权;⑧陈述与答辩权;⑨请求调解和处理权;⑩请求赔偿权(诉权)。病人的义务(1)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2)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生对患者的义务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发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外的法律责任。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2、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中,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应注意的事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让患者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中,让患者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影响自己病情应注意的事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